Tuesday, December 15, 2009

激氣

大清早送孩子到瑪莎門外等校車,怎料換來一肚氣。

自從今年9月開始,上落客的地方總是有幾輛車停泊在那裡,阻礙很多學校的小朋友上校車,令他們要在車縫間穿插,很不安全。

於是兩個月前曾經打過電話到東九龍交通部投訴,第二天立即看見兩個警察站在那裡,我還聽到他們拿著對講機跟另一邊說:「唉!那裡有車停係呢到?一架都無!」天啊,好一對蠢警察,請問那有老鼠看到貓之後會停下來?預料之內,第二天已再看不見貓的蹤影。

不過,兩隻貓出現過後,確實換來了數星期的秩序,之後又故態復萌。今早我又看見那輛經常停泊在那裡的白色私家車,不前不後的停在中間的位置,後面還有另一輛車在等人,所有旅巴校車都不能靠近讓學生們上車。

最令我看不過眼的,是這位女車主的女兒其實也是跟大M細M坐同一輛校車,她只是載著她的女兒在那裡等校車。我最初本著體諒的心,且既然大家都是孩子同校的家長,那就算罷,只希望她盡量 be considerate。

今早,當校車停在馬路中央時,孩子們﹝這個站的有6-7個小朋友上同一校車﹞在兩車之間的狹小通道一個一個準備上車之際,旁邊的車﹝即是停在前面的那個討厭的家長開的那輛白色車﹞因為其女兒第一個上了校車,她竟然準備打匙開車,害得站在她車後的小朋友給嚇了一跳,給廢氣事小,安全事大;我那一刻差點想像活士的妻子一樣,拿起棍子砸她的車!

畢竟,我還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和有教養的人,所以唯有走到她車旁,輕敲她的玻璃窗,跟她說:「家長,請你下次把車停在較前的位置,好讓小朋友容易上校車。」怎料她立即面色轉黑並不禮貌地回應:「咩呀,頭先前面有車丫嘛!」我心想,剛才那裡有車,好一個大言不慚、不講理、簡直不知所謂的家長!

我沒再跟這個沒修養的家長說下去,多說也是枉費唇舌。回家路上,已經氣結心頭,本想回家跟另一半訴訴苦,然後告訴自己下次要記下她的車牌號碼,打電話到交通部投訴。

回到家,走到睡房跟他吐苦水,怎料仍躺臥在睡床上的他劈頭一句就說:「我都跟妳說了很多次,見一次就打一次電話去投訴啦,妳又唔打……」 Come on! It’s all my fault! 真是令我氣上加氣,誰人一早起床送孩子上校車?誰人昨天病了不能上班?誰人昨天仍在家裡協助孩子溫習考試?誰人今早六時正給妹妹吵醒而要伴著她? …… 激氣!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